渔政人员将大海龟送往大海。
途中,渔政人员经常给海龟喂水。
通讯员 邱新福 章国森
4只“虎口”余生的大海龟,在经过渔政人员精心护理,元气渐复后,5月5日下午1点许,由苍南县海洋与渔业局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用中国渔政33403艇送出鳌江港口,放生在苍南县长腰岛附近海域。
5月4日晚上10时多,浙江省高速公路交警总队二大队交警,在高速公路浙闽检查站例行检查时,在一辆车牌号为浙B13481从宁海开往汕头的客车行李厢内发现了5只大海龟。交警立即移交给苍南县公安局桥墩派出所,请求鉴定该海龟是否属保护动物。派出所立即与该县海洋与渔业局取得联系。
经鉴定,这5只海龟是国家二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于是县海洋与渔业局执法大队当场暂扣了海龟。由于5只海龟被违法分子用塑料袋裹着,放在客车行李厢内,造成严重缺氧,其中一只海龟已经死亡,其他四只海龟也已奄奄一息。执法人员立即连夜将5只海龟运至龙港镇江滨路外滩渔政码头,在中国渔政33415船上专门腾出一个位置,将其放入,并借来充氧器给龟补氧,同时,渔业执法人员还不断给海龟淋海水保持其湿度。在渔政人员精心护理下,4只幸存的海龟渐渐恢复了活力。
后经苍南县水产科研所高级工程师认定,此龟确为国家二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绿海龟,属爬行纲,龟鳖目,海龟科,分布于我国的东海和南海。这4只海龟中,其中最大的一只龟龄达100年以上,最小的龟龄也有50年左右;最重的有100公斤左右,最小的约三四十公斤。
5月5日下午,阳光明媚,海面刮着7-8级大风,渔业执法人员冒着二米高的大浪,将4只绿海龟护送往东海,放生在苍南县长腰岛附近海域。返回大海后,4只海龟两次浮出水面,执法人员说,这是海龟在感谢人们的救命之恩呢。另一死亡海龟被深埋在海涂里。
据苍南县海洋与渔业局吴正林局长介绍,这是我县在通过高速公路检查形式,检查到的国家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数量最多的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