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新德里,2002年8月22日)- 经新加坡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官员两次截获,1800多只非法贸易的印度星龟今天自新加坡飞往印度,重返它们的自然栖息地。
承蒙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IFAW - www.ifaw.org) 和印度野生动物信托基金会(WTI)的帮助,装有星龟的42只板条箱将被运往杰奈,然后再运至海德拉巴德动物园救援中心。
据CITES新加坡管理当局农业食品与兽医组织野生动物管制部门的耿方琼女士说,这些印度星龟是自在新加坡的印度人没收的。它们飞返印度之前,在黄廷慧女士监督下,由新加坡动物园照管。
WTI的执行主任维韦卡 · 梅农说:"由于动物园延伸服务组织(ZOO)萨莉 · 沃克的干预,这涉及两国政府和两国关系非政府组织的遣返方得以成功。我们希望这些依然很小的星龟能回归自然。"
新加坡政府与印度政府进行了联系,后者同意将星龟遣返。然而,新加坡动物园和国家环境部都提供不了所需的资金。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提出在与WTI合作下可提供所需资金时,出现了幸运的突破。
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主席弗雷德 ·奥瑞根说:"这是个出色的例子,它说明各国的CITES组织和国际上非政府组织社会能够携手挫败日趋严重的非法野生动物贸易。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为能在将这些印度星龟回到它们的自然栖息地的遣返中起到作用而感到激动。"
这些星龟将安置在海德拉巴德动物园救援中心。它是接待像这些没收星龟的永久性离开原来栖息地的动物、 设备最好的印度救援中心。回归自然之前设在海德拉巴德的细胞分子生物中心的研究人员将检测这些星龟以判定它们的原生地。该中心是印度研究野生动物脱痒核糖核酸的唯一机构。
印度星龟主要分布在印度西北部和东南部。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视其为"易受伤害"的物种,并将其列入CITES附件II。
根据1972年印度野生动保护法,星龟属于第4类,所受保护程度最低。
设于哥印拜陀的动物园延伸服务组织的萨莉 · 沃克女士协作了整个遣返过程。
印度野生动物研究所(WII)的B.C. 乔杜里博士 - 他还是IUCN龟类专家组组长 - 将对这些星龟重返自然和它们在海德拉巴德动物园的生活进行监督。
--来自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IF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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