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国森)5月5日下午,苍南县海洋与渔业局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用中国渔政33403艇将4只大
海龟送出鳌江港口,当时海面刮起7~8级大风,他们顶着2米高的大浪,将海龟送往东海。
这些海龟是5月4日晚上10时多,浙江省高速公路警察总队苍平大队交警在高速公路浙闽检查站例行检查一辆从宁海开往汕头的客车时发现的。交警立即将查获的5只大海龟移交给苍南县公安局桥墩派出所。派出所立即与该县海洋与渔业局取得联系,该局执法大队派员鉴定,该5只海龟是国家二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于是执法大队当场暂扣了这5只海龟,由于海龟被违法分子用塑料袋裹着,放在客车行李箱内,造成严重缺氧,一海龟已经死亡,其余4只已奄奄一息。执法人员立即连夜将5只海龟运至苍南县龙港镇江滨路外滩渔政码头,在中国渔政33415船上专门腾出一个位置,借来充氧器给龟补氧,并不断给海龟身上淋海水保持湿度,使其渐渐恢复活力。
后经县水产科研所高级工程师认定,此龟确为国家二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绿海龟,属爬行纲,龟鳖目,海龟科,分布于我国的东海和南海.其中最大的一只龟龄为100年以上,最小的龟龄有50年左右,最重的有100公斤左右,最小的有35公斤。
据苍南县海洋与渔业局吴正林局长介绍,这是该县通过高速公路检查形式检查到的国家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数量最多的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