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为发不义之财,盗贼竟将黑手伸向全国最大的养
龟基地内的
乌龟。4月3日下午,备受媒体关注的江南特大盗窃乌龟案由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案发地弋阳县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罗华农、罗光统、何文明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10月26日、27日连续两晚,被告人罗华农、罗光统、何文明伙同何基放、潘志美、“阿程”(均另案处理)、罗华江(已死亡)等人驾驶桂G72572兰色柳州五菱面包车从弋阳县城进入黎温高速公路,车行至弋阳临时停车区时,罗华农、罗光统、何文明、何基放、潘志美、“阿程”等六人下车,走路到江西金龟王实业有限公司养殖场围墙外,翻爬围墙进入乌龟养殖场内偷盗乌龟。何基放负责接货,罗华农、罗光统、何文明等人先将偷来的乌龟用事先准备好的编织袋装好,翻墙出院,将乌龟搬到事先已停靠在高速上的桂G72572车上,由何基放驾车先把罗华农、何文明等人送到弋阳高速路出口处逃离。尔后由罗华农、罗光统和何基放三人将乌龟运到南昌海鲜大世界,以每斤32元的价格分两次出售,并得赃款人民币89200元。
2005年10月29日晚,被告人罗华农、罗光统、何文明同何基放、潘志美、“阿程”等人,采用以上同样的方法,再次进入乌龟养殖场内偷盗乌龟,何基放负责接货。罗华农、罗光统、何文明等人将偷来乌龟并用事先准备好的编织袋装好,其盗得15袋乌龟,经估价总重量1007公斤,总价值402800元。被告人罗华农、罗光统、何文明、罗华江、潘志美、“阿程”等人把乌龟抬到高速公路上,见有清洁工人在工作,就将盗窃来的15袋乌龟搬到附近山上的草丛里藏匿,尔后离开现场。2005年10月30日傍晚6点多钟,被告人罗华农、罗光统、何文明等七人开着桂G72572车从弋阳高速路进入,来到藏放乌龟的地方正准备将盗窃来的乌龟搬到车上时,被江西金龟王实业有限公司员工发现。被告人罗光统被当场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罗华农、罗光统、何文明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窃取手段,实施共同盗窃作案三起,盗窃财物价值人民币40.28万元,销赃得款人民币89200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被告人罗华农、罗光统、何文明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
法庭将择日宣判此案。